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招生简章
2009年秋季,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将继续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充分发挥开放、灵活的优势,培养和造就我省经济建设急需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专业人才。
一、开考专业、培养层次、学制、学习形式、招生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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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 |
培养层次 |
在校学习时间 |
招生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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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专科 |
二年 |
10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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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专业(拟开班) |
独立本科段 |
二年 |
50名开班 |
二、学历待遇:
凡完成本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学习,并参加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即予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盖“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和“福州大学”印章,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自主择业,学院协助推荐就业,毕业生使用与待遇按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条件:
报考专科要求专业对口的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及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前要求专科毕业。
四、报名手续:
1、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交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在职者提供工作证件复印件;4、交一寸免冠正面相片六张;5、填写报名表格。
五、收费标准:
学费:2640 元/年;考务费及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辅导答辩费等按照省物价局批复的相关标准收取。
六、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成教办公室(福州大学怡山校区文科楼214室),陈老师,电话0591-87892692
七、录取:
经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核,限额择优录取。
八、开学时间:
开学时间2009年9月9日(凭入学通知书注册)。
九、课程设置:
1、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科)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大学语文(专)、高等数学(工专)、土木工程制图工程测量(含实验)、建筑材料(含实验)、工程力学(二)(含实验)、结构力学(一)、房屋建筑学(含课程设计)、混凝土及砌体结构(含课程设计)、土力学及地基基础(含实验)、建筑施工(一)(含课程设计)、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毕业设计
2、建筑工程专业(专升本科)
英语(二)、物理(工)(含实践)、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线性代数、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含实践)、工程地质及土力学、结构力学(二)、混凝土结构设计(含实践)、钢结构(含实践)、建筑设备、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建筑结构试验(含实践)、流体力学(含实践)、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毕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