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福建省2022年选调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

发布:21-11-24 14:29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从202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选拔选调生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2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福建省2022年选调生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严格按照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从202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选拔选调生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21〕59号)的有关选调条件规定选拔。

二、选拔推荐

(一)宣传发动

各学院(培养单位)应及时传达选调工作文件精神,深入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引导鼓励更多优秀毕业生特别是福建省山区县生源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报名参加,投身基层就业。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3日08:00至12月7日24:00,请各学院(培养单位)确保符合选调条件且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的毕业生都能及时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期限内登陆福建人才联合网“福建省2022年选调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xds.fjrclh.com/),凭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福建省2022年选调生申请表》,同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对所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资格初审和人选推荐

1.资格审核

12月7日前,各学院(培养单位)应及时登录报名管理系统后台,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报考学生信息准确无误,并符合报考条件。

2.人选推荐

12月8日,各学院(培养单位)党委按照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品学兼优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报考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依据学历、地区、类别进行选拔考试人选推荐,列明推荐顺序。

3.推荐人选公示

12月12日前,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分别在所在学院单位的办公楼和毕业生所在学生宿舍区楼层醒目公告位置,对所推荐的考试人选进行为期不少于3天的公示。

4.材料提交

12月13日,各学院(培养单位)将推荐人选及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学生活动中心202):

(1)各学院2022年选调生选拔推荐工作小组名单

(2)各学院2022年福建省选调生选拔推荐工作报告(主要包括推荐过程、主要做法等)

(3)各学院推荐排序表(详见附件1)

(4)各学院推荐意见(详见附件2)

(5)各学院公示情况报告(详见附件3)

以上材料纸质版需经各学院(培养单位)党委领导签字加盖党委公章,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fd22866665@163.com。

(四)资格复核,推荐考试人选名单

1.资格复核

12月14日至12月17日,学校按照省组选调文件要求对各学院(培养单位)推荐的人选和有关材料进行复核。主要对各学院(培养单位)推荐的人选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各学院(培养单位)要给予积极配合并及时完善。

2.拟定考试人选

按选调推荐名额1:10比例和男女合理比例推荐考试人选初步名单,经省委组织部复核同意后,提交学校选调生选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

(五)推荐人选公示

对拟推荐考试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培养单位)应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地做好福建省2022年选调生选拔考试人选的推荐、审核工作,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名期间,各学院各单位如有疑问可联系:政策咨询0591-22866665、技术咨询0591-22866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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