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发布:22-09-14 08:16来源:学工组    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评选流程

1、成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愿报名并提交有效支撑材料;

3、由学院学工办依据学校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形成若干名有效候选人;

4、学院学工办组测算有效候选人若干子项目分数,按科研成果质量及得分高低排序;

5、举行答辩会,由与会评审委员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6、学院公示五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若对学院推荐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联系学院学工办­

二、评选细则

1、成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          任:布鲁诺、赖志超

常务副主任:余    飞

副   主    任:黄    明

          员:张    挺、吴庆雄、方    捷、姜绍飞、戴自航、范功端、祁   皑、

胡昌斌、郑玉芳、刘毓氚、郑    路、季   韬、颜学渊、金保明、苏   燕、黄福云、江小敏、黄    哲、李彬彬、高   帅、金颖杰(学生代表)、姚学敏(纪检委员)

秘          书:江小敏(兼)、邓立明


2申请人资格

1)硕士研究生

关于硕士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研究生新生专业人数排名与相应的成绩要求应满足表一,研究生非新生专业人数排名与相应的成绩要求应满足表二。此外,应满足表三科研论文成果条件要求。

表一 研究生新生专业成绩要求:

成绩

类型

专业排名

推免生

无要求

统考生

专业排名≤30%

注:在计算成绩排名前30%内的人数时若出现小数,取其整数再加1人计入。

表二 研究生非新生专业成绩要求(需同时满足学业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的要求):

人数

成绩排名

同级同专业人数≤6

同级同专业人数>6

学业成绩排名

专业排名≤50%

专业排名≤40%

综合测评成绩排名

专业排名≤50%

专业排名≤50%

注:非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表现良好、课程综合成绩优良、所修课程原则上未出现成绩不合格,在计算成绩排名40%50%内的人数时若出现小数,取其整数再加1人计入,以上综合成绩以校研究生院系统上的排名为准,综合素质测评以年级群公示文件上的排名为准。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原则上应在同级同专业前50%(在计算综合素质测评排名50%内的人数时若出现小数,取其整数再加1人计入)另外,若两个人以内的专业可直接满足上述条件。

2)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优良,所修课程原则上未出现成绩不合格,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良。

博士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应发表一类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卓越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顶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学术论文类别严格按照《福州大学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21版(试行)》,若在实际评审过程中,学生提供的论文材料超出上述标准,应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公示后方可向学校推荐。

3)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3、有效成果

候选人有关成果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科研论文成果:以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其中,参评硕士国家奖学金的侯选人应满足表三条件之一:

表三 科研论文成果条件表:

条件一

一类期刊论文一作(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1篇及以上

条件二

二类期刊论文一作(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2篇及以上

2)专利成果:以专利所有权人为福州大学,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其中实用新型专利不进行计分但可以提交材料(所有条件均相等的情况下,实用新型可参考作为优先条件)。

3)获奖成果: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赛、创业计划竞赛金奖,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球总决赛金、银、铜牌,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以上奖项排名均为前3名)。

4)产品成果: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作为项目主要成员(前2名)参与研发新产品(注:需提供相关图纸)、或新技术推广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4、计分依据

总体评分公式:总分=∑(子项目基本分*数量)

表四 学术论文及专利计分表:

科研成果质量排序

论文专利情况

第一作者(导师一作、学生二作)

第一类

顶级期刊论文

65

第二类

卓越期刊论文

45

第三类

一类核心期刊论文

30

第四类

WJCI收录的二类论文、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15

第五类

一般二类论文或被EI收录的会议论文

10

注:(1本细则中所指的导师,均为校研究生院管理系统里显示的导师;上述有关论文认定标准严格按照《福州大学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21版(试行)》(附件1);有关SCI/SSCI 分区认定:以校科技处、社科处公布的检索数据为准,以所在学科(小类)分区为准进行认定。

表五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计分: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一等奖

(金奖)

二等奖

(银奖)

三等奖

(铜奖)

国家级

45

35

20

省级

35

25

15

校级

25

10

5

表六 其他各类双创赛事及学科竞赛的计分:

学科竞赛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际级

40

30

20

国家级

20

15

10

省部级

10

5

3

表七 各类双创赛事及学科竞赛的排名及权重:

排名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第六

权重

1.0

0.8

0.6

0.5

0.4

0.3

2)其他。

表八 各级科技进步奖的计分:

科技进步奖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计分

80

20~60

注:(1)省部级奖项计分时,一等奖计60分、二等奖计40分、三等奖计20分;(2)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不计排名,获奖者均计50分;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排序原则:一等奖作者排名前13名有效、二等奖作者排名前9有效、三等奖作者排名前7有效;(3已经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其量化过的学术成果不再重新累加计算,只计算其最新的学术成果;(4)参评对象为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的博士研究生,所提交的硕士阶段研究成果若已作为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的支撑材料,则在参评时该成果不可重复使用。(5)新入学硕士研究生考察本科阶段在所就读高校获得的科研成果,非新入学硕士研究生考察在读期间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突出科研成果。

5、排序原则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为引导我院研究生的全方位发展,在计分排序时,按照积分高低的方式进行排序,在分数相同的前提下,根据其学术论文、专利分类及综合表现等进行排序。

6、答辩和投票环节

1)候选人以抽签为序,依次进行陈述,陈述时间以3-5分钟为宜;陈述结束后,与会评委可酌情提问并由相关候选人回答;待候选人陈述和回答完毕,即可离场。

2)与会评委参照候选人排序情况、答辩表现和名额分配情况进行投票。示例,若当年分配至我院的名额为(硕士15名,博士2名),即每位评委可投不超过15名硕士、不超过2名博士。根据最终票数高低,决定拟推荐学校有关人选。

5)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应当遵循避嫌原则,与会评委导师不能为所带研究生候选人投票。与会评委人数须达到或超过学院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一半。

7、佐证材料要求

1)申请者提供的证明材料需经学院教学办张静老师审核认定方可计分(由辅导员统一办理),若在答辩前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不予计分, 每篇论文单独装订,所有论文需在目录高亮标出文章题目,并在文章首页标出申请人姓名,已录用的文章需在录用通知中高亮标出申请人姓名及文章已被录用这句话。

2)所有证明材料需有个人学号+签名、导师签字(统一写在右上角),具体包括:已见刊: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均需导师签字+定稿论文全文;已录用未见刊:录用通知书或录用电子邮件复印件、有个人签字的承诺书、定稿论文首页均需导师签字+定稿论文全文;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需导师签字+专利全文。

3)若申请人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如实上报学院领导。

4)若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研究者与实际写作人不一致等,一经发现,将提交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并作相应处理。

8、其他

1、评审对象的其他条件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子项目未尽事宜者,申请人也可自行提交相关书面材料;但申请者提交的各类型材料均须经本评审委员会确认后,方可计分。

2、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试行,最终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附件1:《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核心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21年版(试行)的通知》



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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