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工会第十届委员会将于2012年1月任届期满,根据《福州大学教代会工作规程》、《福州大学工会工作条例》和《福州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拟于2012年1月份召开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第四届教代会暨第十一届工代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福州大学七届五次教代会暨九届五次工代会精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团结全院教职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促进《工会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赋予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落实,构建和谐学院,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依法维护教职工权益,实现学院既定的建设国内同类大学一流的土木学院的宏伟目标。
    二、大会主要议题
  1、听取和讨论院长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院财务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院工会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院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
    三、大会日期
    大会拟于2012年1月22日,会期1天。正式会议前拟召开预备会议。
    四、大会代表及主席团产生办法
    我院在册教职工总人数为174人,根据规定本次大会代表总名额应为75人,占教职工总人数的43%,其中教师代表应不低于45人。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以各工会小组为单位,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代表,经院党党委审查后,确定代表名单。大会共设7个代表团,每个代表团设团长、秘书各1人,由各代表团提出名单,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代表名额如下:
  
| 
 序号  | 
 代表团名单  | 
 单位  | 
 总人数  | 
 代表人数  | 
| 
 1  | 
 院机关  | 
 机关  | 
 11  | 
 5  | 
| 
 学工组  | 
 10  | 
 4  | 
| 
 2  | 
 建筑工程系、工程管理系  | 
 建筑工程系  | 
 16  | 
 7  | 
| 
 工程管理系  | 
 10  | 
 4  | 
| 
 3  | 
 道桥工程系、交通工程系  | 
 道路与桥梁工程系  | 
 16  | 
 7  | 
| 
 交通工程系  | 
 11  | 
 5  | 
| 
 4  | 
 水利工程系、市政工程系  | 
 水利工程系  | 
 12  | 
 5  | 
| 
 市政工程系  | 
 11  | 
 5  | 
| 
 5  | 
 实验服务中心、设计院  | 
 实验服务中心  | 
 17  | 
 7  | 
| 
 设计院  | 
 12  | 
 5  | 
| 
 6  | 
 桥隧研究所、结构研究所 
防灾研究所、岩土研究所 
轨道工程系  | 
 桥隧研究所  | 
 10  | 
 4  | 
| 
 结构研究所(中心)  | 
 16  | 
 7  | 
| 
 防灾研究所  | 
 8  | 
 4  | 
| 
 轨道工程系(岩土所)  | 
 11  | 
 5  | 
| 
 总计  | 
    | 
    | 
 171  | 
 73  | 
  
    大会主席团由15人组成,其中团长、秘书长各1人。由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单由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人数不超过9人。
    五、院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产生办法
    院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由7人组成。以各工会小组为单位,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推荐2名候选人,经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正式代表实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六、代表提案和建议征集工作
    大会之前,各代表团组织代表广泛开展调研工作,针对学院实际情况提出提案或建议。 
    七、大会的组织领导
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和秋
成员:许长宾、陈明飞、何玮翔、张蔚、代红军、苏燕
    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会务组。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土木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