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201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新生入学质量,现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及福州大学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我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政策。具体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201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学术型)
报考专业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结构工程 |
334 |
38 |
57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310 |
38 |
57 |
岩土工程 |
300 |
38 |
57 |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301 |
38 |
57 |
市政工程 |
317 |
38 |
57 |
水工结构工程 |
275 |
37 |
56 |
工程力学 |
275 |
37 |
56 |
201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全日制专业型)
报考专业硕士领域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290 |
38 |
57 |
水利工程 |
275 |
37 |
56 |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至少5名本专业办事公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
2、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专业外语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复试方式分笔试和口试两种。专业课测试、外语听力及专业外语测试均采用笔试方式(闭卷形式);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和外语口语测试采用口试方式。
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4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分,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20分(其中专业外语8分,外语听力8分,外语口语4分)。
各专业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码、名称 |
复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080104 工程力学 |
①力学综合(含弹性力学、材料力学)
②混凝土结构(含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
1、《材料力学》(上、下册),孙训方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弹性力学》,吴家龙编著,同济大学出版社
3、混凝土结构(上册)——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第四版),东南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合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
081401 岩土工程 |
土力学 |
《土力学》,陈仲颐、周景星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
081402 结构工程 |
①混凝土结构(含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②钢结构 |
1、混凝土结构(上册)——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第四版),东南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合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钢结构》(上、下册),陈绍蕃,顾强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081403 市政工程 |
①水质工程学
②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任选一门) |
1、《水质工程学》,李圭白、张杰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给水排水管网系统》,严煦世,刘遂庆,龙腾锐。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①混凝土结构(含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②结构抗震 |
1、混凝土结构(上册)——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第四版),东南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合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结构抗震》,按新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编写的本科教材均可 |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
桥梁工程 |
《桥梁工程》(上、下册,第二版),范立础主编,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 |
081503 水工结构工程 |
①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学
②水力学(任选一门) |
1、《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学》,河海大学等院校合编
2、《水力学》吴持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混凝土结构(上册)——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第四版),东南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合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
085214水利工程(专业学位) |
水工钢筋混凝结构 |
《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学》,河海大学等院校合编 |
四、复试程序
1、学院在网站上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和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安排,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来校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持相关材料到学院教学办公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4、推荐免试生已复试,不参加本次复试。
5、复试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面试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
6、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40%
五、录取程序
1、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完毕,各专业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并依据分专业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所有专业确定拟录取人选后,则录取工作结束,学院将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究生院。
六、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与复议
1、实行复试巡视制度。由校、院两级相关人员负责本院的复试录取监督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院复试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3、实行复议制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