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2011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新生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及福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我院2011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行差额复试,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报考专业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结构工程 |
330 |
40 |
60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325 |
40 |
60 |
岩土工程 |
300 |
40 |
60 |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300 |
40 |
60 |
市政工程 |
300 |
40 |
60 |
水工结构工程 |
280 |
40 |
60 |
工程力学 |
280 |
40 |
60 |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至少5名本专业办事公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
2、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专业外语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复试方式分笔试和口试两种。专业课测试、外语听力及专业外语测试均采用笔试方式(闭卷形式);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和外语口语测试采用口试方式。
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4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分,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20分(其中专业外语8分,外语听力8分,外语口语4分)。
4、专业课测试由各专业按照《福州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陆我校研究生主页http://yjsy.fzu.edu.cn查询)上公布的内容进行。具体如下:
*码、名称 |
复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080104 工程力学 |
力学综合(含弹性力学、材料力学)、混凝土结构(含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
1、《材料力学》(上、下册),孙训方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弹性力学》,吴家龙编著,同济大学出版社,1987
3、《混凝土结构》(上册,第二版),东南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合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
081401 岩土工程 |
土力学 |
《土力学》,陈仲颐、周景星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 |
081402 结构工程 |
混凝土结构(含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
1、《混凝土结构》(上册,第三版),东南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合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2、《钢结构》(上、下册),陈绍蕃,顾强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
081403 市政工程 |
给排水综合(含给水排水管网系统、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下)) |
1、《水质工程学》,李圭白、张杰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
2、《给水排水管网系统》,严煦世,刘遂庆,龙腾锐。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 |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混凝土结构(含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结构抗震 |
|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
桥梁工程 |
《桥梁工程》(上、下册,第二版),范立础主编,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 |
081503 水工结构工程 |
①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学
②水力学(任选一门) |
1、《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学》,河海大学等院校合编
2、《水力学》吴持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四、复试程序
1、学院在网站上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和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安排,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来校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持相关材料到学院办公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3、考生需在福州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有关事宜登陆我校研究生主页http://yjsy.fzu.edu.cn查询)。
4、推荐免试生已复试,不参加本次复试。
5、复试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6、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7、复试完毕,各专业即统计计算考生的最终成绩及排名,并于复试后2-3天内在学院网站(http://civil.fzu.edu.cn)及学院公告栏上公布。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记,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40%
五、录取程序
1、复试完毕,各专业按照考生最终成绩排名,并依据分专业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所有专业确定拟录取人选后,则录取工作结束,学院将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究生院(筹)。
六、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与复议
1、实行复试巡视制度。由校、院两级相关人员负责本院的复试录取监督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院复试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3、实行复议制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