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工作,确保我院推免生工作公开、公正与公平进行,我院根据教育部、闽招办、福大研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按福大研〔2015〕52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分配至我院的2016年推免生名额,根据我院各专业(方向)的人数比例确定我院各专业(方向)的推免生名额如下:
专业名称 | 推免名额 |
土木工程(17人) | 房建方向 | 10 |
路桥方向 | 5 |
地下方向 | 2 |
给水排水工程 | 5 |
水利水电工程 | 5 |
工程管理 | 4 |
交通运输类(5人) | 交通运输 | 1 |
交通工程 | 4 |
注:我校推免生工作实行推荐和接收分开进行的方式,推免生候选人须参加综合能力考核,各专业(方向)进入考核比例为推免名额的1:1.3。
二、按福大研〔2014〕44号文件规定,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学院的推免生工作。同时,按招生专业成立两个综合能力考核小组,每个综合能力考核小组由6名本学科专业办事公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有博士点的学科,考核小组中正高职称的教师占60%以上,有硕士点的学科,考核小组中正高职称的教师占40%以上。
三、学院推免生推荐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学业情况、德育情况和综合能力考核等,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申请人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按权重计算出申请人的综合测评成绩,权重构成的情况是:学分绩点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80%,综合能力成绩(注:按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为15%,德育测评成绩(注:按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即:综合测评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80%+综合能力成绩×15%+德育测评成绩×5%。最后,学院根据综合测评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推免生的初选名单。
(一) 前六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的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福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排名要求是:
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5%以内,前六学期,一般不能有课程补考或重修(特殊情况若有,仅限最多1门非主要课程有补考或重修);对学分绩点在该专业同年级排名前20%,前六学期允许最多有1门课程补考或重修。
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要求不低于72分。
(二) 德育测评按照《福州大学本科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试行办法》(福大学〔2009〕36号)的精神执行,德育测评成绩取申请人前六学期德育测评的平均值。
(三) 综合能力成绩由科研业绩成绩和学院组织面试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满分100分,其中,科研业绩占30分,面试考核占70分。面试考核大专业按专业考核,小专业按专业类考核。面试内容如下:
专业基础知识(30分)、综合素质(10分)、培养能力(10分)、分析和语言能力(10分)、外语能力(10分)。
面试时间地点:
第一组(土木专业): 9月17日下午15:10开始,
地点:土木工程学院第二会议室
第二组(非土木专业):9月17日下午14:30开始,
地点:土木工程学院一楼多功能厅
参加推免生面试的同学按分组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顺序以张贴名单为准。每位评委对考生的面试独立进行打分,最后取其平均分作为该生的面试最终成绩。
四、综合能力测试完毕后,我院将及时公布所有参加推免生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考生如有疑问请于成绩公布后一天内致电:第一考核组杨老师:18396511269,第二考核组:刘老师:15750843833,相关老师将给予及时答复。
五、根据福大研[2014]44号文件精神,我院将在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科研创新潜能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我校本专业教授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进行公示。
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