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福州大学“结构工程”学科诚聘英才

发布:2008-03-24 00:00来源:暂无    点击数:

 

福州大学“结构工程”学科诚聘英才

 

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福建省唯一的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多科性大学。

福州大学结构工程学科创建于1978年,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结构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984年被列为福建省教委9个重点学科之一,1995年被确定为福建省“211工程建设重点学科,2000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列入“十五”“211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并于2006年通过验收进入“十一五”建设。2005年结构工程所在的土木工程一级学科获博士学位授权点,2007年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7年福州大学结构工程学科被评为全国重点(培育)学科。为将结构工程学科建设成为全国重点学科,福州大学现向国内外招聘特聘教授两名、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若干名。

 

一、特聘教授招聘条件

1、能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国外应聘者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博士生导师;

3、有较高学术造诣,能全身心投入特聘教授岗位工作,领导本学科梯队建设;

4、熟悉本学科前沿动态,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二、特聘教授的工作目标

1、建设创新团队,培养人才;

2、争取国家级科研项目,建立起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方向;

3、组织国际和全国性会议,推进学术交流;

4、发表高质量论文,出版专著,取得高层次的科研成果奖项。

 

三、学校提供给特聘教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1、提供科研启动费5080万元;

2、先安排过渡房一套;提供安家费10万元、购房补贴20万元;其中贴房补贴分8年等额支付;

3、解决配偶工作以及子女就学等问题;

4、受聘者享受学校提供的每年人民币1015万元的岗位津贴,享受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同时享受我校引进人员其它相应的待遇;

5、受聘者可带二名助手(需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岁以下)。助手除享受我校引进人员待遇外,可享受每年人民币2-5万元的岗位津贴或学校相应的岗位津贴。

 

四、特聘教授聘任程序

1、应聘者可通过互联网或邮件、传真向我校人事处提出应聘申请。应聘须提供个人工作简历及学历证书、科研工作简介、代表性工作成果、配偶及子女情况(为工作、入学安排考虑);

2、学校聘请同行专家进行考核;

3、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报校长聘任。聘期5年,聘期内考核合格,可续聘。

 

五、其它人员招聘事宜

1、福州大学结构工程学科同时招聘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若干名。

2、学校将为受聘者提供优惠的生活与工作条件。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350108

联系人:曾忠毅 (tel:0591-22865286,13960988116,Email:rsc2@fzu.edu.cn)
传真:0591-22865280

网址:http://rsc.fzu.edu.cn/zpindex.php

 

通讯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350108

联系人:钱升 (tel:0591-22865350,Email: tjxy-zzb@fzu.edu.cn)

联系人:张和秋 (tel:0591-22865368,Email:civil3@fzu.edu.cn)

联系人:陈宝春 (tel:0591-22865378,Email:baochunchen@fzu.edu.cn)

传真:2591-22865355

网址:http://civil.f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