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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申请2008年度博士点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2008-02-25 00:00来源:暂无    点击数:

关于转发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申请2008年度博士点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申请2008年度博士点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08]16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教师只能申报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不具备新教师基金课题申请资格。
    二、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采取各单位限项申报(我校今年博士点基金的申报课题数限额7项)方式的通知
要求,今年我校申报工作分为初次申报和最终申报两个阶段;并且请各单位做好内部协调工作,每个二级学科博
士点最多推荐一项。
    1、初次申报:申请者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WORD模板)》,
请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kycqbj@fzu.edu.cn,并将纸质版《申请书》与《查新报告》一式一份交至校科技处
(怡山校区行政楼320室)。
    初报申报截止时间:2008年3月20日
    申请书下载网址: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www.cutech.edu)
    2、最终申报:我校将根据“公平、公正、依靠专家”的遴选原则,组织有关同行专家对初报项目进行评审确
定最终推荐申报的项目,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申请者可在我校图书馆的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
    联系人:阙璧君    电话:87893109     邮箱:kycqbj@fzu.edu.cn
                             

                                                                           校科技处
                                                                          2008年2月25日
附件:
                     关于申请2008年度博士点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的通知
                                                                    教技发中心函[2008]16号 

  2008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进行。请各高校
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做好本年度申报工作。
  一、 申请对象
  1.  凡在高校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均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
得申请)。
    为使博士点基金的科研工作与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申请课题应有博士生参加。
  2.  为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各校在申报课题时应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
验室等国家研究基地的课题申报。
    为了有助于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的连续性,允许上述部门指导博士生的教授同时承担两
项博士点基金课题研究工作(包括参加研究的课题),但不得在同一年度内同时申请两项课题,已承担两项课题
的课题负责人,需等其中一项课题完成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二、 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三、 为鼓励产学结合,提倡与其他基金、行业或企业申报联合资助课题,共同开展研究。对高校与行业或企
业共同感兴趣的基础性研究课题或应用性课题,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采取与行业或企业(含自筹资金)联合资助
的方式给予立项。填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在相应的栏目中注明联合资助的经费来源和资助额,此类项目占学校申报
总额。申请人需在申请书封面上注明申报资助类别。各类课题一经批准立项,均将按照本基金的管理办法纳入后
期管理。
  四、 为了促进博士学科点的人才队伍建设,使青年教师能够尽快地脱颖而出,从2007年起博士点基金设立新
教师基金课题(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40岁以下正、副教授申报课题不再受理)。
  1.  实施范围:中央部门所属大学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的正式教师。
  2.  留校工作三年以内(含三年)、且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3.  自由申报、不限额。
  4.  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5.  凡获资助者,不得再次申请。
  五、 申请者应按申请要求,博士生导师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WORD模板)》,新
教师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新教师基金课题)(WORD模板)》。申请者填写《申请
书》(WORD模板)后必须进行“校验加锁”工作,并将《申请书》(WORD模板)和相关数据文件(该文件名为:
项目编号+姓名.XML,《申请书》校验加锁后自动生成)同时交至学校基金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报。2008年度《高
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WORD模板)》和《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新教师基
金课题)(WORD模板)》已重新修改,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各高校教师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下载
(www.cutech.edu.cn)。
  六、 《申请书》中“学科代码”一栏,由于《学科分类》拟修订,请申请人先填写《申请书》的其它部分,
具体《学科分类与代码》另通知高校。
  七、 为了方便各高校申报博士点基金,2008年度“博士点基金”改为网上申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制作了
《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网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网络申报系统》)。各高校基金管理部门必须
将本校申报项目的申请书(WORD模板)和相关数据文件通过《网络申报系统》同时上传,并对全部申请项目进行
确认。请各高校提前登录《网络申报系统》,查看《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八、 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清单》(在《网络申报系统》中
打印并盖章)一式两份同时报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九、 博士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必
须进行科技查新,《查新报告》将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一并上报。请各校就近在教育部部级
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若本地区没有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可在省部级科技查新站进行查新。
  十、 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执行时间从立项的第二年1月1日算起。
  十一、 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获资助课题负责人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
论文在线”上发表论文2~3篇(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后,允许同时在其它刊物上发表),并认定与其
它刊物发表等同。
  十二、 根据《关于组织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论文稿件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04]19号)和《关于上报
2004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07]235号)的精
神,各高校必须在3月30日前上报2004年度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发表论文的论文编号。
  十三、 2008年度各校申报博士点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单项申请经费以8万元为限。
  你校今年博士点基金的申报课题数限额7项。 
  各校必须在规定的限额内组织申报课题,超额部分一概不予受理。
  十四、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者所在学校须按申报的课题数交纳课题评审成本支出费,即申报费,每项500
元。申报费汇寄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十五、 2008年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30日(以邮戳为准)。
  十六、 省属高校同时将申报名单抄送省教育厅(委员会)一式一份备案。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