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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及下学期开学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2007-06-05 00:00来源:暂无    点击数:

关于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及下学期开学等工作的通知

校教[2007]  号


关于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及下学期开学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及下学期开学初有关工作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

  1、考试安排

      本学期定于2007年7月6日结束,2007年7月7日至2007年8月26日放暑假,2007年6月27日至
2007年7月6日为期末停课考试时间。

      由注册中心统一安排考试的部分公共课程考表见表一。其他课程的考试日期由各学院安
排。跨学院合班课程考试(分类统考)请有关学院协调安排考表。原则上停课考试期间至少应排3门最多不超过5门课
程的考试,考表应在6月18日前报送到教务处注册中心。

      凡因教学安排在停课考试期间进行课程设计、实习等环节而停课导致某些公共课程提前结
束的班级,请有关任课教研室对结束时间相近或相同的专业班级安排分类统考。

  2、考试时间:停课考试期间,所有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30-10:30

             下午:2:30-4:30

             晚上:7:00-9:00

  3、考试有关事项

  在学生选课条件下,为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期间,要求各学院教学办给学生打印准考证
(具体步骤如下:1.登陆教务综合管理系统。2.点击选课管理下的选课结果菜单,在出现的窗口中选择专业、年级
及班级后点击查询按钮,将列出班级名单,3.点击打印准考证按钮,系统将生成所列出学生的准考证(此过程需要
一定时间请耐心等待)供打印,4.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学生准考证。),学生应持证参加考试。各监考老师网上下载
参加本教室考试的学生名册和学生相片,并请开考前认真核对考生信息。

  考试组织工作应按福大教字(1993)58号《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

  各学院应重申考场纪律,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坚决刹住考试作弊的歪风,按教字()号文件,加强对考试工作
的管理,手机、有记忆功能字典等考试禁带物品不得带入考场,考试中途离开考场者按自动结束考试处理。对考试
舞弊的学生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并将考场情况表一式二份,分别报送学生处、教务处。

  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福大教字(2005)78号《福州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若有失职,应予批评教育,并将处理结果
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4、成绩录入与公布

  任课教师应于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的五天内完成网上成绩录入之全过程,录入应严格按照系统要求操作,以确保
准确性。成绩录入提交后,任课教师应从网上将成绩打印一式二份由本人和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一份送交开课学
院保存,一份由任课教师保存。成绩统一由教务处从网上向学生公布,学生可随时登录
http://jwch.fzu.edu.cn网站,用各自密码进入教学管理系统了解自己的
成绩情况。

      各学院及时检查成绩登录情况,并督促教师完成此项工作,及时进行学籍处理。

  二、暑假补考工作

  补考时间:2007年8月20日至2007年8月26日,补考安排表中的课程必须是本学期有开设的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
(不含实践性环节课程),参加补考的对象必须是本学期修读的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教务处负责各公共基础课的补考安排(见表二),请相关课程教研室根据实际补考人数,安排具体考试地点,并
张贴公布在考场前。其余课程由各学院自行插空安排,并将安排表及时公布和通知到学生和相关课程教研室,认真
做好补考的准备工作,各学院安排的补考表应于在2007年6月28日前报送一份到教务处。

  三、下学期开学工作

      1、下学期定于2007年8月27日正式上课,8月25、26日到校报到注册。

      2、各学院应做好学期开学的检查工作,对逾期注册、迟到、旷课的学生应认真查明原因,
严格按学籍管理条例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送教务处。

      3、各学院要认真按规定做好延长修业年限学生的学籍处理工作,经上学期考试合格,如符
合离校待考或毕业条件的学生,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应的申报工作。

      4、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所有的在校生核对后,按电子注册的要求,将学生信息录入到电子
注册软件库中,于下学期开学前完成,并报送教务处。

  四、2007届毕业班工作

   1、请各学院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07届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学士学位、结业、延长修业年限(含离校待
考)等学籍分流审核上报工作,各项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得延误。

  2、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毕业生应是本届电子注册预报审核通过的学生,请各学院于6月25日前按电子注册的要求
确认能毕业的毕业生名单、录简表、有籍在校生库、身份证的电子注册字段信息应核对无误。如发现信息不全或有
错误,不得擅自更改,需学院报告说明并附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录简表)上报。其他电子注册要
求同往年。

  3、本届毕业生按计划要求在2007年6月25日前将确定毕业以及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等各类材料和电子注册数
据报送教务处,以便及时进行毕业及学位资格的审定和按时发放证书,逾期不予受理。

  4、针对部分毕业班学生在6月20日之前本学期课程考试成绩未出来的情况,请各学院对6月25日上报毕业时未能
毕业,但7月7日前后续课程考试合格,并符合毕(结)业、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进行补报。另00级、01级(建筑学
99级、00级)修业年限期满的学生,各学院务必于7月7日前全部清理完毕,按规定及时办理毕(结)业、学士学位
等手续。请各学院于7月10日前将补报材料报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5、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电子注册规定,应届毕业生只有在当年七月一次电子注册机会,各学院必须在规定的时间
内按时报送电子注册各类材料,若逾期将不能电子注册。

  五、其  它  

  1、CET-4、6级考试定于2007年6月23日上、下午举行,我校考场分设在校本部部分教学用教室:上午用东楼、子
兴楼、文科楼,下午用文科楼;新校区公共教学楼全天。

  2、省计算机等级(一、二、三级)考试定于2007年6月30日全天举行,我校笔试考场设在新校区公共教学楼中-
206,上机考试考场设在新校区机房(具体场次另行通知)。省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成绩作为相应年级、相应课程的期
末成绩,各学院不必再对其安排计算机课程的期末考试。

  各学院应对照省计算机等级和CET-4、6级考试的安排,对有关的课程、教学环节或其它活动,应及时加以调整。
安排设计的教室也应提前腾出,以保证考试的正常进行。

  《福州大学监考人员职责》、《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若干规定》参看教务处网页上有关文件。

  以上各项工作安排均应按时完成,按时报送,认真对待,超过期限将不予受理,延期或上报有误,按教学事故条
例进行处理。


附: 1、表一: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2、表二: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暑期公共基础课补考安排

     (此件各学院必须通知到全体教师)

   教  务   处

    二○○七年六月一日


附表一

    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期末考试时间:2007年6月27日至2007年7月6日



 

考试时间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第12、13周

06级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随堂考

第14-16周

04级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随堂考

第17、18周

05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随堂考

第18周

05级毛邓三

随堂考

6.2上午

06级文科线性代数

统排

6.10上午

06级大学物理实验笔试

统排

6.16全天

06级军事理论

统排

6.17上午

04、05级网络资源与信息检索

统排

6.24上午

06理科线性代数

统排

6.23上午

CET4考试

全国统一

6.23下午

CET6考试

全国统一

6.27上午

04、05级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统排

6.28上午

05、06级工程制图

统排

6.29上午

05级大学英语(四)

统排

6.30上下午

省计算机等级考试

全省统一

7.2上午

06级大学英语(二)

统排

7.4上午

06级高等数学

统排

7.6上午

06级大学物理

统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