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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07年版“双学位、双专业、主辅修”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2007-03-23 00:00来源:暂无    点击数:

关于修订2007年版“双学位、双专业、主辅修”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经研究决定开始修订2007年版“双学位、双专业、主辅修”培养计划,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充分考虑修读第二学位(专业)学生已具备相关基础知识和能力等特点,因而 “双学位、双专业、主辅修”课程体系及课程应尽量精简,整体优化,并合理安排实践环节,将双学位、双专业严格总学分控制在55-60学分(视专业特点,理论教学为40-45学分左右,实践教学 10-15学分,毕业实习不作要求),主辅修控制在28-32学分内为宜,且主辅修的选修课学分可在双学位必修课或选修课内修读完成。

二、本次须修订的专业名单:

1.数学与应用数学

2.信息与计算科学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网络工程

5.工商管理

6.会计学

7.市场营销

8.财务管理

9.工程管理

10.财政学

11.统计学

12.国际经济与贸易

13. 金融学

14.经济学

15. 电子商务

16.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7.英语

18.日语

19.法学

20. 公共事业管理

21.行政管理

22.物流管理

23.社会学

24.汉语言文学

25.应用心理学

26.数字媒体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