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2007年版“双学位、双专业、主辅修”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经研究决定开始修订2007年版“双学位、双专业、主辅修”培养计划,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充分考虑修读第二学位(专业)学生已具备相关基础知识和能力等特点,因而 “双学位、双专业、主辅修”课程体系及课程应尽量精简,整体优化,并合理安排实践环节,将双学位、双专业严格总学分控制在55-60学分(视专业特点,理论教学为40-45学分左右,实践教学 10-15学分,毕业实习不作要求),主辅修控制在28-32学分内为宜,且主辅修的选修课学分可在双学位必修课或选修课内修读完成。
二、本次须修订的专业名单:
1.数学与应用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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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与计算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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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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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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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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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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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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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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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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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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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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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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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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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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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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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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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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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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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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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公共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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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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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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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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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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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应用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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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数字媒体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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