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字[0525]第001号
根据《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第三十条规定,学校对以下同学作出退学(取消入学资格)的决定,因这些同学难于联系,且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子方式均无法送达退学(取消入学资格)决定事先告知书,特予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如果以下学生对学校的拟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满后3日内向院教学办进行陈述或申辩,联系人王渠,联系电话:0591-22865930。逾期视为放弃陈述或申辩。
特此公告。
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 3 月 1 日
序号 |
专 业 |
学 号 |
姓 名 |
学生类别 |
异动原因 |
依据条款 |
1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190525037 |
杨涛 |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历学位生) |
拟退学 |
《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第1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