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研究生教学 > 正文
发布:2015-10-19 00:00来源:暂无 点击数: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初学院针对研究生学制设置情况请各学位点负责人征求本学点各位导师意见,综合各学位点反馈导师意见,学院最终确定:
学院博士研究生全部改为4年学制,2016级起执行。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工程力学、交通安全与灾害防治工程改为3年制,2016级起试点执行。
其余专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学院的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维持2.5年学制不变。
请学制有变动的相关学位点负责人及时通知本学位点的导师。
土木工程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上一篇:土木工程学院推荐申报2014—2015学年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公示
下一篇: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兼职企业导师简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