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创造尊重知识、珍惜人才的良好环境,更好展示我院水利类专业学生新风貌,引导在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日后投身水利、服务水利、建设水利,根据“福建省水利优秀学生”评选实施办法,我院拟推荐优秀学生5名,其中2名研究生林彦喆、胡一鸣,3名本科生陈祯旭、陈昕亮、葛开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5日),如有疑义,敬请监督反馈。联系电话:0591-22865365。
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9月3日
附件1
关于“福建省水利优秀学生”评选和奖励办法
为积极创造尊重知识、珍惜人才的良好环境,更好展示我省高校水利类专业学生新风貌,引导在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日后投身水利、服务水利、建设水利,特制定“福建省水利优秀学生”评选实施办法。
一、评选对象
福建省全日制水利类专业高校学生。其中福州大学5名(含本科生3名,研究生2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服务社会,关心时事;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3、参评对象以高年级学生为主,且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入学以来无不及格科目,曾获校级(含)以上表彰;参评时总体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在前25%,且至少有一个学期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在前20%;在各方面表现突出,且获得过省级(含)以上奖励者,成绩可适当放宽。
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选时给予优先考虑。
1、在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表现突出者(个人排名均为前3名):获得全国大学生水利创新设计大赛获二等奖(含)以上;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赛、创业计划竞赛银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或获得其它具有同等影响力的国家级大赛二等奖(含)以上奖项。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科研上有创新:发表的论文是指以所在高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科研创新成果是指参与研发新产品(需提供相关图纸)、或新技术推广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创新成果。
3、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成果是指以专利所有权人为学生所在高校;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三、评选办法
1、评选时间为每年6月至9月,并由福建省水利学会网站上发布通知。
2、学生自愿申报。
3、各高校参照评选条件,拟推相应候选人并上报福建省水利学会。
4、评选工作由福建省水利学会在广泛听取高校意见的基础上,择优评选,公示3天。
5、最终获奖学生由福建省水利学会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福建省水利学会网站上发布。
四、其他事项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福建省水利学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