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基础上,为切实保障我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福大招考〔2022〕5号)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推免生工作细则如下:
一、具体名额分配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学校分配至我院的2023年推免生指标如下:
专业名称 |
推免计划数 |
奖励指标 |
土木工程(卓越班) |
19 |
1 |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6 |
水利水电工程 |
5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6 |
交通运输类 |
交通工程 |
3 |
交通运输 |
2 |
工程管理 |
4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3 |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
按照福大招考〔2022〕5号文件规定,学院成立了:(1)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院长助理及教师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学院推免生工作。(2)各专业专家审核小组,成员由相关学科/专业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教师组成。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各专业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同时对学生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鉴定与评价。
三、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按照《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福大招考〔2022〕5号)文件执行。英语成绩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各专业推荐学生数:(1)推免计划数<5人的专业,按照专业推免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具有申请推免资格学生人数(按四舍五入确定);(2)推免计划数≥5人的专业,按照专业推免计划数的1.3倍确定具有申请推免资格学生人数(按四舍五入确定)。
具有推免申请资格学生名单根据各专业同年级学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申请者须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书》,同时应提供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支撑材料,学院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四、遴选规则
学院根据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出综合排名,择优确定各专业拟推免名单。
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组成,其中学业综合成绩占比90%,综合素质测评占比10%(其中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占7%,其他占3%),即:综合测评成绩=学业综合成绩×90%+综合素质测评×10%。其中,综合素质测评=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70%+其他×30%。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可涵盖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
各部分计算规则如下:
(1)学业综合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
(2)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科研成果指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学科竞赛指与学科基础必修课、专业课相关的竞赛项目,累加计分,满分100;
(3)其他=(前六学期的德育测评分总和-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总加分值)/6+参军入伍服兵役分值+参加志愿服务分值+到国际组织实习分值,满分100。
各项指标参照标准:
(1)学业综合成绩以教务处认定结果为准;
(2)参军入伍以学生工作部(处)公示为准,该项按10分计;
(3)参加志愿服务以校团委统计数据为准,该项计分参照《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4)到国际组织学习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列表(实时更新)》,每参加一项按5分计;
(5)科研成果以科技处、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数据为准,该项计分参照《福州大学本科学生德育测评加减分参考细则》执行,其中国家发明专利按15分计、国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按7分计、软件著作权按2分计;
(6)学科竞赛项目以教务处认定的为准,获奖以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等部门公布数据为准,该项计分参照《福州大学本科学生德育测评加减分参考细则》执行;
(7)德育测评分计算参照《福州大学本科学生德育测评加减分参考细则》执行。
(8)同一项目获不同奖项,只取高值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
“研究生支教团”、“辅导员专项计划”综合测评方法详见当年度文件。
关于“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学院另行文规定。
五、工作程序
(一)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由本人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的支撑材料。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并进行思想品德考核。根据综合排名及各专业推免计划数,确定学院各专业拟推免名单,同时将有关材料保存备查。
(三)根据福大招考〔2022〕5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我院《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基本条件相关规定》的推免申请人,将在申请人平时学习和综合素质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科研创新潜能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考查。推荐程序要点如下:学生凭本校本专业三位正教授推荐信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推荐教授不为审核小组成员)→专家审核小组做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由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学院组织全程录音录像的公开答辩→答辩结果及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站上公示→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荐意见上报学校→校推免领导小组审议→教育部推免系统和校网站上公示后上报名单。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四)各专业推免计划数以外的申请者,不分专业,统一按照最终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1个奖励指标给予最高者,其他申请者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作为候补对象上报学校。
六、监督管理
(一)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填写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上报学校并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被推荐学生须按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要求履行相应手续,未履行规定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名额。
(三)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有以下情形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1)出现补考或重修记录;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
(3)不能按期正常毕业或未获得学士学位。
七、咨询与申诉渠道
1、学院咨询电话:
陶老师:0591-22865373
地点: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土木馆南楼206室
2、学院申诉电话:
余老师:0591-22865369
邮箱:601280019@qq.com
地点: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土木馆南楼318室
该渠道至推免工作结束前有效。
八、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并由我院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