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评选2024届优秀毕业生工作细则

发布:2024-05-27 18:58来源:    点击数: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我院根据《关于评选福州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特制订土木工程学院评选2024届优秀毕业生工作细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土木工程学院2024届全日制本、硕、博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根据《关于评选福州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学校分配至我院的2024届优秀毕业生指标如下:


学院

毕业生数

推荐人数

土木工程学院

本科生数

研究生数

本科生

研究生

合计

494

387

25

23

48


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关于评选福州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学院成立了土木工程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院长助理及教师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学院优秀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数据收集、统计,并上报领导小组审核。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准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4.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补考或重修。本科毕业生专业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总分排名还均应在专业前15%;研究生评定以科研成果为主,德育综测为辅,进行权重赋分排名。其中学术及科研成果占比70%,所获奖励占比20%,担任职务占比10%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校级及以上综合类荣誉称号;

6.具备上述条件的,具有参军入伍经历者,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五、工作安排

1.评选比例

  研究生评选比例不高于研究生毕业人数的6%,本科生评选比例不高于本科生毕业人数的5%

2.评选程序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院报名,经学院初评、公示后报学校审核研究。

3.评选时间

  531日之前学院完成初评、公示等工作;6月中旬前学校完成审核研究工作。

4.材料报送

  优秀毕业生申请者应严格按照审批表要求填写《福州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学院负责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经初评并公示后,由学院填报。

六、相关要求

  1.学院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选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对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并取消个人评选资格,追回已发证书。

  3.学生论文送审及最后答辩评定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个人评选资格追回已发证书。

  4.研究生学术及科研成果评分标准参照《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2023914日)。

  5.优秀毕业生评审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所有。

七、咨询与申诉渠道

1、学院咨询电话:

  徐老师:0591-22865373  

  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土木工程学院南楼206

2、学院申诉电话:

  郑老师:0591-22865369

  邮箱:982164060@qq.com

  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土木工程学院南楼318